晶报讯(记者 高志明)在收到国际篮联的“罚单”之后,浙江广厦俱乐部总经理昨天携书面材料赶往北京,和中国篮协商量聘请律师以及向国际篮联申诉的应对之策。面对全国记者的采访声称广厦“不差钱”的叶湘玉表示,手中掌握了一份重要证据。
美国外援迪克森上赛季和浙江广厦队签订了两份工作合同。去年8月23日是外援注册截止的日子,浙江广厦与迪克森签订了一份“完全保障合同”,即如果广厦方面单方面解约,迪克森仍将享有全赛季的薪水。而在去年8月29日,浙江广厦又与迪克森签订了一份中国篮协的标准合同。在今年1月份,迪克森被浙江广厦裁掉后,迪克森一纸诉状将浙江广厦告到国际篮联,其证据就是手握的第一份合同。
虽然浙江广厦队声称,在签订第一份合同之前,迟迟等不到国际篮联的澄清信,到后来通过迪克森的经纪人了解到迪克森和波多黎各一家俱乐部仍然有合约在身,但如果拿不到证据,就不能证明迪克森手握的第一份“完全保障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我们手中有当时国际篮联出具的迪克森仍与波多黎各方面有合约的证明,并且已提交中国篮协作为证据。”叶湘玉说。
据悉,中国篮协和叶湘玉详细研究了上诉的书面材料,认为证据充足,完全可以在9月18日截止日之前向国际篮联提出申诉。目前,他们正在物色既懂中国国情、又懂外语的律师,待条件成熟后将代表中国篮球界与美国人迪克森打一场国际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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