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何烃烃11月17日北京报道) 北京时间11月17日,游泳中心针对于芬事件第一次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清华大学跳水队教练员于芬对其奖金发放提出的质疑进行了解答。在会上,游泳中心的委托律师邓群一再强调,于芬本是举报周继红贪污犯罪,这与如今要求游泳中心公开账目是两码事。>>>您对此如何看待?
“于芬举报的内容是周继红贪污犯罪,属于刑事犯罪问题,这跟今天通气会的内容不一样。同时,游泳中心并不是于芬被举报对象,只是协助体育总局监察局查明相关情况,周继红是否存在违法犯罪事实,大家应该与反映游泳中心奖金发放是否存在过错的问题加以区分。”邓群表示。
同时,邓群认为,于芬要求游泳中心向社会公开账务是不合理的:“我国的法律没有规定公民能要求向社会公开账目,于芬这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如果她对游泳中心的账目提出之一,可以依法向监察相关部门反应,请求对账目进行审计,最后由审计部门来认定。”邓群律师说:“针对于芬举报周继红贪污犯罪的事情,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已经做了调查,并向于芬出示了相关的单据并做出了相应的解释,于芬也已经了解到财务账目的情况和奖金发放的标准。”
“于芬举报的内容是周继红贪污犯罪,是刑事犯罪问题。而如果监察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游泳中心的财务账目问题,应由人民检察院来调取相关账目,有必要时可进行司法审计。但游泳中心并不是于芬的举报对象,只是协助体育总局监察局查明相关情况,弄清是否存在周继红违法犯罪事实。”
“此外,于芬举报周继红贪污犯罪缺乏证据的支持,这已经涉嫌侵犯周继红的名义,成为了一种诬陷。”邓群律师如此表示。>>>您认为于芬是否会被反告“诬陷”?
·辩论话题:双方各执一词,您有何见解? |
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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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
正方:我支持于芬此举。“奖金门”的事情拖了这么久,始终没有合情合理的答复,游泳中心和监察局的态度暧昧不明,难免让人怀疑在袒护周继红。想必这其中有着巨大的利益黑洞,不然没这么麻烦。 |
反方:我不支持于芬。于芬检举事件只是她想进军国家队的手段,与周继红直接PK不成,才出此招。在这个事情上继续闹下去,恐怕也会影响跳水队和队员的训练心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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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