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张案”一审判决后曲家出言谨慎 张家颇有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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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S.SOHU.COM 2004年3月9日14:56
千华网-千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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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就张玉宁、曲乐恒车祸案,做出一审判决,双方对这一结果,都表现出谨慎的态度,均表示要经过研究后,再决定是否接受这一判决。
曲乐恒:还要仔细考虑
在得到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后,曲乐恒表现得很平静。当记者向他询问,对得到263万多元的赔款是否满意时,曲乐恒表示,现在他还不能对此表态。他将与家人及其律师,根据法律条款对照,来决定自己是上诉还是接受。他告诉记者,他的父母已于昨日从北京乘坐火车返回沈阳,他家人这几天将研究法院的一审判决,而他的代理律师也将随时准备从北京赶到沈阳与他协商。“我会尽快确定是上诉还是接受,我在北京租的房子还没退,案子一了结,我就返回北京,继续治疗。我实在不想再拖了。”
曲乐恒律师:精神损失费创纪录
当记者与曲乐恒的代理律师胡安潮取得联系时,他表示,法院裁定张玉宁支付曲乐恒7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是目前国内数额最大的精神赔偿,法院能判决这么高的精神赔偿体现了法律对人身权的保护。对于曲乐恒是否上诉,他表示还要与曲乐恒进行协商。
张志毅:不排除上诉的可能
正随国家队集训的张玉宁昨天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自己和律师商量后再对判决发表意见。张玉宁的父亲张志毅表示,张家尊重法院的判决,也不想将案子拖得太久,毕竟车祸案件给双方都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但是否接受判决,还要与律师协商后才能下结论。“对法院合理的判决,我们都会接受,但对法院不合理的判决,我们不会赔偿的。不排除上诉的可能。”张志毅认为,7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高得离谱。
张玉宁律师:三项费用有些高
张玉宁的代理律师张维琳表示对法院的判决已经有了一定的准备,但56万多元的误工费、7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53万多元的伤残人用品费三项费用有些高。 记者 洪恩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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