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何烃烃11月17日北京报道) 北京时间11月17日,游泳中心针对于芬事件第一次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清华大学跳水队教练员于芬对其奖金发放提出的质疑进行了解答。会上,游泳中心主任李桦明确表示于芬从1998年到2007年底所涉及到的9名运动员在10个比赛中总共获得国家奖励261325.5元。>>>您认为这个奖金数额真实吗?
>>>于芬回应:四点质疑回应游泳中心 几大焦点谁对谁错?
在于芬所获得的这份总额为261325.5元的奖金中,共有四种领取情况:第一,2007年世界锦标赛奖金25343元。游泳中心今年5月曾通知于芬,但她至今仍未领取。第二,2002年亚运会奖金21469.5元,已由于芬本人领取。第三,2000年悉尼奥运会奖金180305元,由清华大学跳水队工作人员代为领取了活期存折,而非现金。第四,其余的奖金34208元,分别由其他4人代为领取了现金。
李桦表示,尽管于芬培训过的队员在一些比赛中获得了一定的国家奖励,但这些队员参加比赛时都有其国家队主管教练和助理教练,并且大部分运动员获得成绩的时间已经距离于芬带过的时间较远,因此于芬享受到的都是省市队输送教练的待遇,按照四年的比例进行划分,还要提取给总教练和助理教练,其最终分享到的比例当然比较少;在加上过去大多数比赛的奖励标准比较低,因此于芬是不可能得到像她自己所说“数百万之巨”的国家奖励。>>>您认同此种解释吗?
通气会其他内容:
游泳中心:于芬奖金未被冒领 有代领人笔迹为证
律师:于芬举报周继红证据不足 已构成名誉侵犯
·辩论话题:您是否相信游泳中心的解释? |
正方
| |
反方 |
正方:相信。奖金分配原则摆在那儿,“百万奖金”纯属无稽之谈。 |
反方:不信。就凭于芬带出的伏明霞、郭晶晶,奖金不可能就这么点!而且奖金数额这么大,随随便便就代领? | |
|
延伸阅读:
游泳中心官方解释全文 就于芬奖金发放详细说明 于芬要求公开账目 律师:法律不允许公开财务账 周继红"贪污"属刑事犯罪 游泳中心非其举报对象 代领奖金成争议焦点 游泳中心:将完善财务手续 吉勇所言前后矛盾 游泳中心称签字并非复制粘贴 游泳中心回应动作缓慢一说 不解于芬标准从何来 事件起因:
于芬检举信大曝光 举报周继红涉嫌私吞自己奖金 最新进展:
律师:于芬举报周继红证据不足 已构成名誉侵犯 李桦释疑于芬悉尼奥运会奖金 180305元全被提走 游泳中心:于芬奖金未被冒领 有代领人笔迹为证 游泳中心召开新闻通气会 公布于芬奖金详细账目 于芬重回国家队艰难 “奖金门”事件究竟为何? 相关回应:
游泳中心:于芬可向监察部门反映 我们随时奉陪 监察局:不重审游泳中心账目 于芬递律师函无用
(责任编辑:王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