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香河会议上作为议题讨论的关于中超体制改革的文件包括《中超联赛委员会章程的修改草案》和《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管理组织结构图示》。
《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全文发表如下:
一、修改的依据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际足球联合会章程》、《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章程》第一章第七条规定的中超委员会宗旨,同时按照今年12月13-16日在香河基地召开的中超足球深化改革工作小组会议就下一步中超职业联赛改革方向和目标所达成的共识,即管办分离、市场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对《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为原章程)进行了修改,并形成了《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章程》修改草案(以下简称为修改草案)。
二、标识说明
1、下面采用将原章程和修改草案相对照的方式,以达到比较说明的目的,上面宋体部分为原章程条款,下面仿宋体为修改后的部分;
2、原章程条款中用方框圈上的部分为删除掉的内容,如:中超常委会;在原章程中小节题目被方框圈上的,表明本节下面所有内容都是被删除的,如: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3、原章程条款中用下划线的部分,为在修改草案中得到修改的部分;如:依照宏观管理、管办分离的原则……
4、在修改草案中有下划线的部分为新增加的部分;如果在小节题目下面有下划线,就表明该题目下面的内容都是新加的,如:第三节 专项委员会。
三、原章程与修改草案相关内容的对照:
第二条 中国足球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际足球联合会章程》、《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中超联赛进行管理。依照宏观管理、管办分离的原则,设立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简称为:中超委员会(以下使用简称)。
第二条 中国足球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际足球联合会章程》、《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中超联赛进行管理。依照市场化、民主化、科学化和宏观管理、管办分离的原则,设立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简称为:中超委员会(以下使用简称)。
第五条 中超委员会在中国足球协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国足球协会对中超委员会的管理包括:
(一)确定中超联赛和中超委员会的下列事项:
1、中超联赛的名称、参赛队数、升降级制度;
2、中超委员会的组织规则、中超经营公司的基本制度。